校内各单位:
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发布《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申报工作的通知》和重庆大学发布的《关于做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申报工作的通知》的相关要求及工作安排,在个人申请、学院初审下,现将申报材料予以公示。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,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推荐申报的成果持有异议,请以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书面向学院纪检办公室或科研办公室提出,凡匿名、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。
(联系电话:纪检办65106254,科研办65106235)。
马克思主义学院
2023年1月1日